作者:刘海荣农村信用社拖欠利息现象清偿能力基层管理信贷员社会信用环境管理人员货款效益工资
摘要:近期在基层调查中发现,一些基层信用社存在着信贷员为贷户“垫付利息”现象。每到季末,总有一些贷户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清偿贷款利息,信贷员为了完成当月的收息任务, 领到足额工资,便创造性地为贷户“垫付利息”,以清偿“应收未收”的贷户利息。笔者认为,此种做法的危害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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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金融》(CN:13-1175/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河北金融》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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