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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分类的行政化与司法化——从助理审判员的“审判权”说起

作者:王庆廷法官分类职权分配助理法官普通法官资深法官

摘要:法官分类与职权分配本应是司法改革的一个核心议题,而今却呈现出学术供给不足、法律规定不佳、实践运行不畅的局面。事实上,司法实践中已经形成了法官分类行政化的趋势,由此带来了法官任职资历化、法官身份荣誉化、法官权限混同化以及司法行政化等弊端。为让司法回归真正意义上的司法、让法官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官,需要重新审视法官分类,推动其由行政化走向司法化:可以将法官分为助理法官、普通法官、资深法官,分别赋予辅助审判权、核心审判权、指导审判权,审理不同的诉讼案件,处理不同的审判事务,并且分属不同的内设部门,以祛除法院系统的大锅饭弊病,走出司法行政化的泥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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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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