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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宪法对近代日本法律意识的突破及其局限

作者:魏晓阳明治宪法法律意识司法制度选举权

摘要:在明治宪法框架下,相对独立的司法制度从传统的权力一元政治体制模式分离出来;随着政治制度的转变与社会经济关系的改变,选举权意识开始在日本国民中萌芽并获得发展,甚至对日本传统的"法律文化基因"产生了一定程度的"突变"。然而,制度的迅速推行并没有从整体上带来日本法律意识的本质改变,国民大众对法律理解与接受的滞后仍与制度的迅速推行不相匹配,国民的近代式权利意识仍处于萌芽阶段,近代西方式权利意识并没有成为支撑日本政治社会的核心理念。由于大众缺乏宪法意识,明治宪法体制最终为军国主义势力所利用,并将日本带向战争和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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