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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指示:不具备法律形式的“特别法”

作者:李红海司法救助法律形式特别法法院院长诉讼技巧诉讼能力裁判结果事实真相

摘要:在近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发表了有关“不能单纯让诉讼技巧决定裁判结果”的讲话(详情请参阅《人民法院报))2007年8月20日第1版)。在该讲话中他指出,针对诉讼中双方当事人诉讼能力不平等的问题,法院应当通过行使释明权提供诉讼指导、提供司法救助等方式,努力减少当事人之间诉讼能力的差距,最大程度地发现案件的事实真相,采用和谐的方式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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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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