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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因历史法学方法论简述——以《古代法》为中心

作者:陈颐历史法学派法学方法论梅因日耳曼法德国历史法律体系法学理论

摘要:一、引言 1861年是历史法学发展史上值得纪念的年份。这一年,萨维尼“平静而满怀希望地”死去。[1]在他去世之前,德国历史法学派就已经分裂为日耳曼学派与罗马学派,前者专注于对传统的日耳曼法的整理,后者则专注于从罗马法中建构一个抽象的法律体系。某种程度上,这一分裂其实也象征着德国历史法学理论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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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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