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游伟刑法理论司法解释禁止性规范司法机关时间效力犯罪认定司法实践
摘要:“两高”《意见》之后,司法机关在受贿个案的处理中遇到不少适用难题。虽说从刑法理论上讲,司法解释并非独创刑法禁止性规范,不存在独立的是否溯及既往的时间效力判断问题,[13]但由于解释所列受贿犯罪类型在此之前的司法实践中较少作为犯罪认定,或者即使予以认定也存在做法不尽统一的情况。[14]因此,在司法解释以后,仍然需要对相关争议、疑难问题加以研究,以期统一认识、明确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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