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电价政策山东省高峰时段电价调整峰谷电价物价局经贸委
摘要:6月6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经贸委以鲁价格发[2008]96号文件公布了该省峰谷分时电价调整政策,包括调整峰谷时段和峰谷电价浮动比例,并将试行尖峰电价政策。规定自2008年6月10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其主要内容有:(1)调整了峰谷时段。高峰时段为8:30~11:30和18:00~23:00,低谷时段为23:00~7:00,其余时段为平段。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华东电力》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84547 评论 73
统计源期刊
人气 52427 评论 51
北大期刊、CSCD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0509 评论 53
部级期刊
人气 41842 评论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