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强伟民族村寨社会组织多元主体协商共治老人协会皇叔协会
摘要:传统智慧与现念有机结合既是我国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实践探索的经验总结,也是其优势所在。通过以独峒“村规民约”的制定实施为研究切入点发现:侗族传统社会中的合作、互信、公共精神与民族习惯法为其多元主体治理体系的建构提供了传统资源。但村委会与老人协会理事会、皇叔协会等传统社会组织的协商合作,必须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前提,进而才可有效增强村委会的权威,提高治理效率,降低治理成本,推动基层法治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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