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与利用古民居文化旅游业发展生态村落良性循环机制过度开发社会经济效益
摘要:一、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建立古民居村落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机制 一是防止单纯保护和过度开发的两种倾向。实践证明:对古民居单纯就保护而保护,村民和地方政府组织由于长期得不到实际利益,最终将难以起到保护的实际效果:另一方面,过度的开发和商业化包装也会破坏古民居的综合价值.这种破坏性开发也会最终影响古民居的商业利用价值。这两种倾向我们都必须预防。只有走以保护促利用、以利用养保护、形成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机制,才能取得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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