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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途径和机制的认识与思考

作者:宋育英政协委员主体作用认识与思考人民政协工作政协组织代表人士中共中央职能

摘要:政协委员是通过协商产生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这是党的文件首次对政协委员与政协组织履行职能之间的关系所作出的一个重要论断。这一概念的提出,使我们对政协委员在政协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更加深刻、更加明确的认识。同时,也为我们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开展政协工作提供了一个重要指导原则和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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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政协

《湖北政协》(CN:42-189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湖北政协》办刊宗旨:立足政协、面向社会。读者对象:全国政协领导、全省各级政协组织中的政协工作者、湖北省政协委员、驻鄂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主要领导、湖北省直机关负责人、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图书馆及全国各高校图书馆阅览室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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