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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期刊 湖北政协 人民政协是怎样对《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草案)》进行协商的?【正文】

人民政协是怎样对《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草案)》进行协商的?

公私合营暂行条例工业企业人民政协协商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主义改造资本主义企业

摘要:1954年8月23日,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十九次常委(扩大)会议对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草拟的《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草案)》进行协商。这个条例草案的提出,是在我国国民经济基本恢复,中共中央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以后,为对资本主义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制定的。当时已经确定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和平赎买的政策,并用公私合营这一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来完成私营企业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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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政协

《湖北政协》(CN:42-189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湖北政协》办刊宗旨:立足政协、面向社会。读者对象:全国政协领导、全省各级政协组织中的政协工作者、湖北省政协委员、驻鄂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主要领导、湖北省直机关负责人、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图书馆及全国各高校图书馆阅览室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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