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秀丽农复会乡村自治公务人员
摘要:1933年民国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的调查表明,乡村中区的设置比较普遍,并成为重要的政治机构,区以下的自治系统,则遗留下浓重的传统痕迹,对国家规制变异情形严重;乡村公务人员的产生途径,除区长一般由上级任命外,选举、推选、指定、轮充等方法不一而足,但不管通过何种途径产生,选择时的经济趋向至为明显;乡村公务人员的法定收入有限,而中饱现象严重,社会评价低劣;乡村自治在国民政府核心统治区域流于形式,在较为偏远的地方则恶性变质,成为乡村社会的破坏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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