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农村建设财政资金管理管理办法农村基础设施八年专款专用个人住宅引导作用企
摘要:<正>鄂财农发[2008]2号各市州、县(市)、林区财政局:为推进我省新农村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新农村建设的典型经验,增强示范和引导作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我们制定了《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湖北省财政厅二○○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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