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损害群众利益县党委行政许可破产企业职工政协机关法定条件超范围利害关系人
摘要:<正>鄂发[2007]22号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省委、省政府同意《关于损害群众利益若干行为的处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2007年10月11日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半月刊)创刊于2003年,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主要刊登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开的决定、命令、批示法规及其它重要文件,以及全省及省内各行业、各地市州县经济建设和各项改革的新成就,并登载重要的政策和经济、科技信息。
省级期刊
人气 335964 评论 61
部级期刊
人气 311223 评论 20
人气 50125 评论 24
人气 41361 评论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