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厅卫生法律暂行规定社会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公众参与职业危害卫生行政执法医疗器具
摘要:<正> 第一条为了鼓励公众参与卫生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卫生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根据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省卫生厅对管辖范围内符合本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卫生违法案件实行举报奖励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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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半月刊)创刊于2003年,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主要刊登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开的决定、命令、批示法规及其它重要文件,以及全省及省内各行业、各地市州县经济建设和各项改革的新成就,并登载重要的政策和经济、科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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