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农场办中小学离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

国有农场离退休教师省政府各部门移交地方政府教学岗位职业资格普通中小学教师待遇教师资格

摘要:<正>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妥善解决国有农场办中小学离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适用的范围和对象(一)本通知所指国有农场办中小学,是按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鄂发[2003]15号)的有关规定,纳入分离移交范围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即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二)国有农场办中小学离退休教师,是指在国有农场办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岗位上,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半月刊)创刊于2003年,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主要刊登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开的决定、命令、批示法规及其它重要文件,以及全省及省内各行业、各地市州县经济建设和各项改革的新成就,并登载重要的政策和经济、科技信息。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