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业管理办法质量保证期具体行政行为交通行政常务会议车身颜色执行公务车辆维修事故车
摘要:<正> 《湖北省机动车维修业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5月24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维修业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机动车维修质量,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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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半月刊)创刊于2003年,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主要刊登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开的决定、命令、批示法规及其它重要文件,以及全省及省内各行业、各地市州县经济建设和各项改革的新成就,并登载重要的政策和经济、科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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