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学校违反规定特种警察专业学校省政府各部门经查警校领导批示主要领导责任组织纪律
摘要:<正>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最近,根据省领导批示,省纪委、省监察厅会同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和鄂州市委、市政府对原鄂州市教委等部门违反规定,先后批准成立"鄂州市警官学校"、"鄂州市特种警察专业学校"、"湖北省鄂州人民警察学校"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现通报如下:经查,1999年1月至2000年7月,原鄂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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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半月刊)创刊于2003年,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主要刊登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开的决定、命令、批示法规及其它重要文件,以及全省及省内各行业、各地市州县经济建设和各项改革的新成就,并登载重要的政策和经济、科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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