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利工程工程管理体制地下水超采工程管护社会化管理水务局用水者协会基层水利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体制改革
摘要:邱县以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为重点,以省级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项目为依托,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管护主体和责任、工程管护经费,因地制宜采取专业化集中管理及社会化管理等各种管护方式,全县小型水利工程实现产权明晰,管理主体落实,管护机制顺畅,保障通过试点建设,对全县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了登记造册,分类定性。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