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艳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能力构成机制成熟定型
摘要:自我完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演化变迁的基本逻辑形态,这在根本上是基于社会主义制度适应于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要求而具有的内在优越性。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探索,自我完善已经从一种对社会主义制度内在应然状态的吁求,成为一种实然状态的客观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内化生成了强大的自我完善能力。对基本制度的坚定自信和自觉是其自我完善能力的前提条件,基于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而形成的创新性意识形态是自我完善能力的思想保证,党群互动的主体格局奠定了自我完善能力的重要支柱,而社会主义制度初始框架蕴合的一系列包容性机制提供了制度自我完善的良性路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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