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敏村委会选举村民资格贿选公证村组规模
摘要:村委会选举作为村民自治的首要环节,随着实践的发展正在发生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村民资格认定的困难和复杂化使其在选举中的基础性地位更为突出;候选人之间通过“君子协议”劝退竞争对手,弱化了选举的竞争程度,表明主体影响选举的方式和选举中的违规形式趋于复杂多样;司法公证进入投票选举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对选举过程的监督,但其法律地位及合理性问题尚未解决;村组撤并使村组人口规模扩大,需要管理的事务增加,人口规模与自治开展的相关性问题将因此而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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