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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义利”观与和谐社会的契合

作者:刘高勇义利观念公利私利利他和谐社会

摘要:中国传统的“义利”观,即“先义后利”,先公利而后私利,在中国绵延2000余年而不辍,至改革开放以来屡受冲击,以致淡忘,故有社会不谐丛生。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乃是人际关系的和谐,这一点决定了我们在今天必须重塑传统义利观念的价值地位,方有可能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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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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