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立成执行权力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行为原则人民法院合法权利司法公正司法机关诉讼程序审查程序分配模式保障公民主体
摘要: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为例外.这种模式的缺陷是:不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利于保障行政机关权力的行使;不利于司法公正;有损司法机关的权威.应从以下三方面重构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权分配模式:将法院的审查程序改为诉讼程序;根据需要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间接强制执行权;严格控制行政机关的直接强制执行权;规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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