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天宇审计招投标竞争机制选聘权转移中外差异
摘要:作为业务承接的模式之一,审计招投标机制自从21世纪初被引入我国后,其适用范围、执行效果等得到各方不同评价。我国目前审计招投标制度仅限于各级国资委对其下属国有企业委托招标机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并不适用于一般的独立审计市场。本文首先概述审计招投标机制在英美澳的应用,在回顾我国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审计招投标机制的作用效果区分为供给方竞争和选聘权转移两条路径,以区分中外应用差异。其次,提出针对可能产生寻租、低价揽客等现象引入媒体监督作为公司外部治理有益补充的未来研究展望,以保障审计招投标机制在一定范围内得到有效运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