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卫东经营形式纳税方式建设工程企业会计准则转包工程建造合同
摘要:在工程建设经营中,其经营形式无外乎两种:一种是总分包,另一种是转包。《企业会计制度》《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及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中均未对分、转包工程的纳税及会计核算作出明确规定。本文试对其不同经营形式下的纳税方式做一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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