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京涛奖金申诉打水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仲裁部门法定期限判决结果天津市单位
摘要:天津某单位一员工在和单位发生奖金争议后,由于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虽然手握一张单位盖了公章的13.5万元销售奖金单,却根本无法获得。这是最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做出的终审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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