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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与房地产权登记的关系

作者:王昕华公证房地产登记促进和谐社会

摘要:公证是房地产登记过程中的效力保障,公证既能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又能使房产管理部门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中有全面可靠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对房地产转移合同或协议的公证。是进行产权登记的准备和前提,能够保障产权登记的有效实现。因此,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公证行业要正确解决办理公证与产权登记之间的关系,维护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的法制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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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CN:13-1414/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自创刊以来,坚持“双百”方针,为促进高校教学科研,繁荣社会主义学术研究做出了积极贡献,是高校教师和有关科研院所工作人员发表科研成果、交流学术信息的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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