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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刑事司法协助的联系途径问题研究

作者:熊安邦刑事司法协助中央机关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国家监察委员会跨国追逃

摘要: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联系途径主要有:"中央机关"途径、主管机关直接联系途径、外交途径、领事途径以及国际刑警组织途径等。考虑到当前刑事司法协助的实际情况,建议在我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增加一款关于对外联系机关的指定;增加对外联系机关途径以外的其他途径;增加边境地区司法机关直接联系的特别条款。我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时指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司法协助的中央机关。2018年新组建成立的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如将其指定为我国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司法协助的中央机关,则更有利于促进我国反腐败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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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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