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颖杰区分所有建筑物重建物权法
摘要:现行《物权法》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重建问题规定得较为简单,未涉及重建过程中的实体问题,也不便于实际操作。通过考察域外立法,我们应建立卖渡和买回请求权、权利变换机制、区分所有建筑物的重建专项基金制度等,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区分所有建筑物重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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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学报》(CN:42-174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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