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添福中华传统文化企业经营哲学民营企业国有独资企业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挖掘锻造民营经济
摘要: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第一,民营企业。民营企业不是法定概念。民营只与国有独资企业相对,而与任何非国有独资企业是相容的,包括国有持股和控股企业,只要他们是《民法》意义上具有独立法人所有权的企业都是民营企业。一般按照社会上的传统讲法,把集体、私营、三资企业和国有企业转让私人承包的,均称为民营企业。在这个问题上,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界定的定义是:“内资民营经济(含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集体企业等)、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狭义的民营经济则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出于对传统实践的考虑,本文对民营企业的定义,采纳的是“内资民营经济”的定义,即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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