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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构成要件问题探讨

作者:孟庆华 尚菲传授犯罪方法罪犯罪方法客体故意

摘要: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客体是公共秩序中的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行为人只要向他人传授的是犯罪方法即可构成本罪,传授的犯罪方法只可能是直接故意犯罪的方法。传授犯罪方法罪的主体也没有相关的特别限制,应当视为一般主体。传授犯罪方法罪的主观要件只限于直接故意才能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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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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