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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中止形态与其他犯罪停止形态的竞合

作者:刘最跃; 李茂华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过程

摘要:犯罪的中止形态在多数情况下是单独存在的,但在一定情况下可能与犯罪既遂、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等犯罪停止形态发生竞合关系。当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发生竞合时,一般情况应按中止犯罪来处理比较合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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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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