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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规章制度的司法审查——以《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为中心

作者:张家宇解雇权劳动规章制度合法性合理性司法审查

摘要:劳动规章制度的本质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治理规范,是用人单位的'家规'。对于《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之规定,司法机关不应机械适用。劳动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司法机关应坚持严格审查原则,让用人单位的'家规'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劳动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审查,司法机关应坚持宽松审查原则,尊重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具体而言,劳动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司法机关应坚持人权保障、责任与处分相当、与工作密切相关、实体与程序并重、禁止权利滥用五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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