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类型化基础法律关系视角下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要件之证明责任分配

作者:陈维君不当得利证明责任分配类型化基础法律关系

摘要: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要件事实是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中最难证明的一环。由此,该要件证明责任的分配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案件结果。学界和实务界目前已形成了不当得利的“非统一说”,并基于给付型和非给付型的分类就证明责任之分配建立了一定的规则。但缺乏精细化的分类易导致证明责任分配不公,对此,应细化不当得利的具体分类,以基础法律关系为方向研究类型化的形态,在“规范说”的指导下适度修正,保障两造当事人诉讼武器平等,维护利益衡平。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河北法学

《河北法学》(CN:13-102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