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孟勤国; 胡晓帆权力来源监管限制监管范围监管地位
摘要:为了有效监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武汉市政府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但是政府监管维修资金使用的依据及其权力来源尚未明确,政府的监管范围及相关职责并未清晰。从政治理论和法理依据的角度确定了政府监管维修资金使用的权力来源。同时,基于避免行政权过度限制业主共同所有权的考量,根据行政法的原则对政府监管权力进行了限制。以维护公共利益为行政目的和适当限制私权为原则,确定了政府对于住宅维修资金必要监管的范围。最后通过对深圳、北京等其他城市的维修资金监管情况进行研究,并结合武汉市调研实证分析了政府直接监管、第三方监管各自存在的利弊,从而得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府监管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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