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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植物发明专利保护制度的完善——兼论专利制度与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关系

作者:李菊丹植物发明植物新品种基因专利植物发明专利品种权

摘要:现行《专利法》规定植物品种不能授予专利,《专利审查指南》将“植物品种”解释为植物,认为植物为有生命的物体不能授予专利保护。这种规定导致实践中许多植物类主题的发明无法申请专利保护,也导致基因专利和育种方法专利保护范围界定方面的问题。首先介绍我国植物发明专利保护制度的基本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对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以及制度完善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进行分析,并就植物发明专利保护制度的完善提出如下建议:《专利审查指南》明确只有“植物品种”不能获得专利保护;通过司法解释或者指导案例明确育种方法发明专利和基因专利的保护范围,《专利法》修订应考虑在生物技术发明专利中规定农民留种权利,并建立品种权和生物技术发明专利的强制交叉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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