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一飞; 李慧狱务公开政务信息人事信息执法信息救济机制
摘要:我国狱务公开经历了基本不公开时期(1998年以前)、有限公开时期(1999年至2001年)、全面公开时期(2001年至今)。2015年4月7日司法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我国的狱务公开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调研表明,我国狱务公开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规范体系,实践中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人民群众总体上是满意的。但是,我国狱务公开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应当出台统一的狱务公开立法、进一步明确狱务公开的范围、确立巡视员巡视制度、完善狱务公开的救济机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