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凯现金选择权动机生成机制股东保护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
摘要:在学界看来,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中出现的现金选择权是资本市场自主造"法"的典范,其制度动因是大股东自发的利益让渡和保护中小股东。但从制度起源、设计和公司行为诸方面判断,股东保护的名义只是掩护,大股东还是意在追求减耗增效、节税避险的传统目标。现金选择权真实动机的揭示,还原了该自生性制度的生成机制,也可能改变学界对该制度的评价基础与立法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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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学》(CN:13-102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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