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亮上诉审陪审员审理模式民事案件事后审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进一步强化陪审员参与民事案件的审判,这势必会增加陪审员参与民事案件审判的比例,陪审制是司法民主的表征,对于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民事案件当事人上诉审理应更加谨慎的对待,但是201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5年4月最高法院和司法部颁布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均未就该问题作出相应的修改或开创性的规定,就陪审员参与民事审判之上诉制度进行探讨,认为在第一审由陪审员参与的民事案件上诉时,上诉审应为法律审兼事实审之事后审模式,并结合我国现有的上诉模式对我国现有的上诉模式进行修正,以完善我国现有的陪审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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