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夏璇证据失权举证时限审前程序适用困境改革路径
摘要:自证据失权制度在我国建立以来,其正当性便饱受争议。实务部门对该制度的运用也经历了严格遵守到灵活运用的态度转变。新《民事诉讼法》将证据失权的决定权完全交由审理法官的做法容易造成对当事人的判决不公,同时还会带来其他弊端。在证据失权的模式选择上,我国应当继续采用严格证据失权的做法,但同时必须对配套制度予以完善,以保障当事人平等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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