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威网络虚拟货币操作权限权利客体虚拟财产
摘要:网络虚拟货币在交易中体现了经济价值,结果上引起了权利变动,具备了一定的财产内容。但是,网络虚拟货币的本质是虚拟数据,能否将其视为财产值得商榷。因此,有必要从网络虚拟货币的经济价值入手,以主体的行为为视角,借助权利客体的理论解析网络虚拟货币的实质。网络虚拟货币带来的经济价值赋予了其财产属性,但其性质是由相对权利带来的经济利益,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对网络虚拟货币的使用,亦不过是操作权限的获取与扩大,无法成为法律上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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