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立志; 刘胜军法学方法论作用内容实践立法意图
摘要:法学方法论近年来有渐成我国法学界的显学之势。但是,学术界对该论题的名称、内容、作用乃至理论预设均存在争议。这使得该领域的研究陷入了形而上的议论中,难有实在的发展。法学应当主要被看作一种关于法律知识的创造方法、理解方法或分析方法的学问。法学方法论应当在不同于法学研究方法的约定意义上为人类创制和适用法律、改进法律提供方法指导。法学方法论应当包括:法学方法论的起点、法学提供的认识、创制与适用法律的方法、法律解释方法、法学方法论与部门法研究。实践是法律创制的决定因素,是法学方法论的基本理论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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