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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与保密:私权对公权的信息悖反——以美国保密法为例

作者:曾哲; 蒋雪琴保密权知情权美国保密制度信息悖反信息公开

摘要:在民主社会中,知情与保密是公民的一项互为呼应的基本权利,人民享有不受干扰自由取得各种信息并进而请求提供信息的权利。政府的产生是公民权利集合的结果,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人,有权主动知悉国家运作过程中的管理信息。政府作为最大的信息收集者与拥趸者,有义务提供充足且正确的信息以保障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但当这些信息涉及到国家安全与国家利益时,应当授权政府免于公开秘密信息。公民的知情权与信息保密权的悖反心理及矛盾情状在现代信息社会中愈演愈烈。以美国保密法律及制度为范式,系统探究美国知情权与保密权结合的成功经验及其对中国保密制度的借鉴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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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学

《河北法学》(CN:13-102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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