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晓耕; 神尾将司大调解委托调解诉调对接情理法
摘要:在大调解的名义之下推行的调解制度改革汇集了以下两个特征:一是人民、行政、司法各个调解制度相互配合后的"委托调解",即向人民调解委托解决的案件范围扩大、案件数增加;二是"诉调对接",即确保诉讼和调解的顺利连接。这些现象对照传统的法观念来看,可以说明显反应了传统的价值观。以大调解为题材,根据中国特殊的情况,针对纠纷解决中的情理和法理、合意和强制,进一步分析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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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学》(CN:13-102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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