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城乡统筹一体化与土地法的协同创新——土地法的体系化立法模式构建

作者:陈利根; 张金明土地法体系化立法法律体系协同立法

摘要:我国现行土地立法与法律制度存在理念偏差、制度性缺陷、内容缺失和体系不协调等重大问题,土地的体系化立法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土地法的体系化立法是社会主义城乡统筹发展和市场经济完善的应然性要求。土地法立法是土地资源城乡统筹与可持续利用的需要;是土地市场统一化和自由化的需要;是土地管理科学化和法制化的需要;也是土地法律体系化和合理化的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也为土地立法创造了比较充分的法治环境和立法条件,以《土地法》为核心构建比较完整的土地法律体系,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完善的内在要求。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河北法学

《河北法学》(CN:13-102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