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新建危险个人行为人的危险人身危险性犯罪人格
摘要:危险个人自产生以来,对社会安全与稳定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加强对危险个人理论的研究以对其实施有效的法律控制,成为犯罪学、刑法学面临的共同任务。然而,对危险个人的研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界定危险个人。界定时,应充分考虑危险个人的主观因素、客观因素及产生原因,还要注意与危险犯、治安高危人员等概念相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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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学》(CN:13-102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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