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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制度的创设及革新:美国经验与中国借鉴——以共同基金为中心展开

作者:李海龙独立董事共同基金

摘要:美国历来有重视独立董事作用的传统,其共同基金的运作也多采用“公司模式”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确立了独立董事制度的基本框架,随后历经五次修改,形成了今天较为完善的制度架构,凸显了对独立董事监督功能的深度强化。较之美国而言,我国采用“契约模式”运作的共同基金存在着诸多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基于我国国情,借鉴美国的相关经验,在共同基金中引入“公司模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功能,不失为一个革除上述弊病的明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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