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移植与播种———个人本位法律观在中 国的命运

作者:武树臣人格个人本位国家社会本位以人为本

摘要:中国古代形成了以“仁”和“礼”为内容的法律价值观,其共同特征是忽视和压抑个人价值。清末修律中出现的人格、个人本位思想十分可贵,但只是昙花一现。中华民国时期拒绝了传统的家族本位和西方的个人本位,确立了国家社会本位的法律价值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三十年是“阶级本位”占统治地位,后三十年逐渐确立了“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将成为指导当今法律文化建设的科学理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河北法学

《河北法学》(CN:13-102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