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玲国际非政府组织准入制度主体资格
摘要:中国现行法律体系已经难以应付国际非政府组织来华数量持续增长以及影响范围不断扩大的情况。国家可以根据政治和社会管理方面的需求,建立一套完备的准入制度,通过对国际非政府组织主体资格的确认和审核,赋予其法律地位和身份,准许符合条件的国际非政府组织进入相关领域,从事相关活动,从而将其纳入法律秩序中来,保证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必须符合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与社会政治稳定等方面的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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