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喻玫共同犯罪过失犯因果关系判断过失共同正犯类型展开
摘要:社会发展促使过失犯罪领域出现了新形态,主张过失共同犯罪的学说日渐引起关注。当前的争论主要限定在刑法诠释学的范畴内进行,大陆法系主流立场尚不承认过失共同正犯的成立,行为共同说作为其理论根基并非绝对;当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行为整体上对特定法益形成了具有结果属性的现实危险,其中的危险行为直接导致了损害结果,并且在规范判断上存在择一或者重复的因果关系时,过失共同正犯得以成立。承认过失共同正犯不违反罪刑法定主义,是否承认其实牵涉到其他实质考虑。过失共同犯罪理论应限定在过失共同正犯领域,具体适用主要有三种类型。共同犯罪向过失犯领域扩张,合理反映了现代风险社会下的刑法应对,也体现了刑事实体法对被害人法益的重视,我国将来在立法论上有必要予以肯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